| 【學生會會費繳交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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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大學法第33條第3項規定,學生為學生會當然成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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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項費用由台灣銀行 系統代收,請至台灣銀行系統下載繳費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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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收類別請輸入代碼【149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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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依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繳交學生會費非註冊之必要條件,同學得自行斟酌並請與貴家長討論後再行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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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依大專校院學生會運作原則第6點規定,學生會會費配合學生會會長任期,每次收費最長不超過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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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如有特殊情形欲辦理退費者,相關規定請參照《國立中山大學學生會經費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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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聯絡學生會:nsysusa@g-mail.nsys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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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struc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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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Once pay the student member fee, can enjoy the extracurricular activities discount, which is hold by student association on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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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Once pay the fee, you can't get refund only when you drop out from schoo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