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費
Student Association fee





【學生會會費繳交須知】
一、依大學法第33條第3項規定,學生為學生會當然成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
二、本項費用由台灣銀行 系統代收,請至台灣銀行系統下載繳費單。
***代收類別請輸入代碼【149502】***
三、依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繳交學生會費非註冊之必要條件,同學得自行斟酌並請與貴家長討論後再行繳交。
四、依大專校院學生會運作原則第6點規定,學生會會費配合學生會會長任期,每次收費最長不超過一學年。
五、如有特殊情形欲辦理退費者,相關規定請參照《國立中山大學學生會經費管理辦法》。
六、聯絡學生會:nsysusa@g-mail.nsysu.edu.tw
【Instructions】
I.Once pay the student member fee, can enjoy the extracurricular activities discount, which is hold by student association only.
II.Once pay the fee, you can't get refund only when you drop out from school.



申辦項目
學生會會費繳交須知(閱讀後即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