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賃居安全宣導


學生及家長透過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雲端租屋生活網),更容易瞭解教育部賃居相關資訊,知悉賃居處所環境安全知識,提升居住的環境品質,避免潛在賃居風險。


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


子網站Formosa雲端租屋生活網

「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第八條規定,學生校外賃居處所須設置火警自動警報器或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獨立型偵煙偵測器),以保障同學租屋(賃居)安全,若房東拒不配合者,可處房屋管理權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學校每年度均會結合警消人員至學生校外賃居處所實施學生賃居安全評核訪視檢查,要求租屋房東依規定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獨立型偵煙偵測器)等租屋安全設施,以保障租屋同學安全。


獨立型偵煙偵測器